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基本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91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基本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国晟世安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6.1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拟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基本授信1,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主债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基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江苏国晟世安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的期限一年的基本授信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国晟世安基本情况
■
2、江苏国晟世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江苏国晟世安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吴君、高飞
2、授信人: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3、被保证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6、担保期间:主债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江苏国晟世安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江苏国晟世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基本授信,由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4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9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和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晟新能源”)、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乾景宇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国晟世安、安徽国晟新能源、河北国晟新能源、安徽乾景宇辰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已实际为江苏国晟世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6.16万元,已实际为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5.7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孙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拟作为主承租人,孙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河北国晟新能源、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设备回租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君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和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安徽国晟新能源作为主承租人,江苏国晟世安、河北国晟新能源、安徽乾景宇辰作为共同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规定,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基本情况
1、安徽国晟新能源基本情况
■
2、安徽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乾景睿科”)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二)被担保人之二基本情况
1、江苏国晟世安基本情况
■
2、江苏国晟世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江苏国晟世安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持股51%,国晟能源持股49%。
(三)被担保人之三基本情况
1、河北国晟新能源
■
2、河北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河北国晟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被担保人之四基本情况
1、安徽乾景宇辰
■
2、安徽乾景宇辰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安徽乾景宇辰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出租人: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3、租赁物:HJT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
4、租赁模式:回租
5、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6、租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7、保证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吴君
8、债权人: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0、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甲方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交的税金、律师费、诉讼费用、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仲裁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11、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和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河北国晟新能源、安徽乾景宇辰是公司的子公司和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四家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4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9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国晟世安和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合计为7,000万元;已实际为江苏国晟世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6.16万元,已实际为安徽国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5.7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国晟世安、安徽国晟新能源拟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公司拟为其合作过程中应承担的本金7,000万元所有义务、责任和/或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年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债务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其与债权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应承担的本金7,000万元所有义务、责任和/或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基本情况
1、安徽国晟新能源基本情况
■
2、安徽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乾景睿科”)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持股49%。
(二)被担保人二基本情况
1、江苏国晟世安基本情况
■
2、江苏国晟世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江苏国晟世安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持股51%,国晟能源持股49%。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被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担保人对合作期间内债务人在主合同下所负的全部债务,在下表所述的最高债权额度内(含)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最高债权数额为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累计未支付的本金余额之和:
■
6、担保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分期付款/货款/保证金/定金/担保金/订金/垫付款项等本金、垫资利息/逾期贴息/罚息等利息、逾期违约金/滞纳金/罚金等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及责任;
(2)主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因任何原因(含担保人、债权人和/或债务人任何一方的过错、过失等)无效、未/不成立/生效、被中止/撤销/解除/终止时,债务人在此情形下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归还款项及其利息、逾期付款利息、罚息、违约金、罚金、缔约过失损失、赔偿损失等的所有义务、责任及债务;
(3)债权人为执行、行使和/或实现其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所有/任何债权和/或本协议项下担保物权/权益、执行、行使和/或实现主合同和/或本协议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法院费用等法律费用、律师费用、公告/登记/过户/担保等费用、拍卖/变卖/转卖等处置费用、调查取证/差旅等费用、专家/证人等费用、公估/评估/检验/检查/鉴定/勘验/查验/查勘/评估/估价等费用、公证/认证/见证/鉴证等费用、仓储/保管/控货/运输/分拨/分票等费用及其他处理费用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7、担保期间: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4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89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回全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董事会现提名吴君先生、高飞先生、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董事会现提名林爱梅女士、沈鸿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基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基本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和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和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9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君,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徐州市贾汪区农工部科员;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局办公室主任、农机监理所所长;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徐州市贾汪区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政协主席;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区委副书记、区长;华融中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晟众城(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晟(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2、高飞,男,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程楼小学教师;大吴镇中心小学教科室主任;大吴镇建平小学副校长;贾汪区《贾汪新闻》报社办事员、科员;贾汪区委组织部科员;贾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副主任;贾汪区城改办主任;贾汪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州市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汪区网络信息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贾汪区督公湖风景区管理处党工委书记、处长;贾汪区大洞山风景区管理处党工委副书记、处长;现任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亿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晟华泽(江苏)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李萍,女,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世纪乾景进出口有限公司副经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爱梅,女,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4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今任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沈鸿烈:男,1958年出生,博士后学历,1990年2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1992年11月至1994年11月,到日本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电子技术综合研究所做博士后),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博士生导师;2000年5月至2004年10月,在日本产业技术研究所、美国莱斯大学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11月至今,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任职教授。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能量转换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从事光伏材料与应用技术、新型功能薄膜与传感器技术等的研究。2019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90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萌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现提名张恒辉先生、韩振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9日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恒辉,男,1984年出生,法学学士。历任北京传世基业房地产开发(徐州)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秘书、法规科副科长、村镇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现任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经理。
韩振禹,男,199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担任个贷客户经理;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按揭经理;徐州珺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台回款经理;现任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中心融资业务经理。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9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5日
至2023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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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9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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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2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 邮编:100093
邮箱:dongshiban@qjyl.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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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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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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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 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95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8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张磊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张磊简历
张磊简历
张磊,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市香山中学教师,保利大厦公关部经理,北京伟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