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33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美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振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 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5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6人调整为3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调整为2名。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袁美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谭文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穆猛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欧阳祖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查国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41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跃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黄跃云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跃云,男,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1年至2002年,任广东省清远市宏大鞋厂产品设计员;2003年至今,历任芦淞分厂烧结班长、生产管理中心(锯齿)厂长;2019年5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37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将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8月29日,公司董事长袁美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超过5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七)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8,608,108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3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132,07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3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3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566,03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69%。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511,226,073.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24,954,207.09元,流动资产为2,148,014,356.91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6,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71%、2.38%、2.79%。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09%,货币资金为590,186,833.35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股份回购金额在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苏振华先生因股权激励于2023年5月26日归属11,2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韩红涛女士因股权激励于2023年5月26日归属11,2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公司财务总监梁宝玉先生因股权激励于2023年5月26日归属11,2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上述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袁美和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袁美和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将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提议系袁美和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袁美和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袁美和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将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39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袁美和先生、谭文清先生、穆猛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欧阳祖友先生、查国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欧阳祖友先生、查国兵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欧阳祖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奕先生、谢敏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 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 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 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并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 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美和,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至1995年11月,历任601厂研究所技术员、副主任,601厂劳服培训中心副厂长;199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谭文清,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1年7月至2000年2月,任株洲市长江实业开发总公司四星工贸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3月至2017年6月,任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穆猛刚,男,198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2013年9月至2019年3月,历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2019年3月至今,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祖友,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副教授。1986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株洲冶金工业学校会计及财务管理教师;1998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及财务管理教师;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湖南工业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主任;2009年1月至今,历任湖南工业大学财经学院会计及财务管理教师、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22年9月至今,任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查国兵,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3月至1990年3月,历任铁道部戚墅堰工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0年3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常务副主任;1995年10月至今,历任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副主任委员;2018年12月至今,任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工具分会秘书长;2022年8月至今,任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奕,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1年,任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党委秘书;2001年至2005年,任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2005年至2007年,任天雄控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湖南江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湖南立发釉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至2012年,任株洲兆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投资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谢敏华,女,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5年至今,任职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株洲办事处主任、钴镍市场销售副总、钴镍钨销售副总经理兼长沙办事处主任、集团总经理助理兼长沙办事处主任;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3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36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1.00万股(调整前),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31%。
(3)授予价格:27.60元/股(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7.6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预留授予总人数为4人。
(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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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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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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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欧阳祖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更正后)》以及《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5)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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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未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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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7.36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6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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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不存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归属17.3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6万股,归属期限为2023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6日。
(二)归属数量:17.36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4人。
(四)授予价格:19.21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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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7.3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35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欧阳祖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更正后)》以及《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5、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28.30元调整为每股27.6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3,291,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304,054.20元(含税),同时合计转增45,316,602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8,608,108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价格和/或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27.6-0.7)/(1+0.4)=19.21元/股(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结果的差异系调整后授予价格尾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2、限制性股票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股数:Q=101.28*(1+0.4)=141.792万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调整后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股数:Q=31*(1+0.4)=43.4万股
由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85.192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34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归属17.3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张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谢敏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4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
至2023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25日9:00-17:00,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25日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地点: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会议联系人:韩红涛、徐莹
邮编:412002
电话:0731-22673968,传真:0731-22673961
邮箱:oke_info@oke-carbide.com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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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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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3-038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人数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 司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5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6人调整为3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调整为2名。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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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