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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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转让为在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一、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通知,三峡财务公司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通知要求(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只可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权益类不再属于许可范围),须于近期退出持有的权益类有价证券。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三峡财务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16,171股至三峡上海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投公司”)。

转让方三峡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受让方上海能投公司为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一致行动人。

(一)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楼3层302

法定代表人:程志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8日

经营期限:1997年11月18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79100676E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三峡上海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1-3层

法定代表人:张永哲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0日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BYYCJW9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标的股份及价格

1.转让的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三峡财务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16,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9%。

2.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较高者。根据上述规定,并经转受让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21.89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770,881,983.19元人民币。

(三)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三峡财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216,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9%;本次股份转让后,三峡财务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能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216,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9%。

(四)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3.本次股权转让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