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8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杨胜刚、刘会荪、徐锦荣、胡希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黄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黄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黄玉林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被选举为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5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全体监事,2023年9月8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美怀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邹承慧先生(代行)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易美怀女士、丁惠华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就任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易美怀女士、丁惠华女士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胡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胡啸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3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监事变更情况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易美怀女士以及监事丁惠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易美怀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丁惠华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易美怀女士、丁惠华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公司将另有任用。
易美怀女士、丁惠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易美怀女士、丁惠华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易美怀女士、丁惠华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美怀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63,168股,丁惠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易美怀女士辞职后,仍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提名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及监事会对易美怀女士、丁惠华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选举监事会主席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胡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胡啸女士为公司监事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
胡啸女士简历
胡啸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2007年加入公司,曾先后担任公司法务经理、法务总监,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运营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人。
胡啸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胡啸女士本人持有爱康科技187,700股股票。胡啸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胡啸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胡啸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野先生简历
田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先后就职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过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裁、审计负责人。
田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田野先生未持有爱康科技股份。田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田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田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8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胡啸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啸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胡啸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啸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87,700股。胡啸女士辞职后,仍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鉴于胡啸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周品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
周品娟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扬州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曾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销售代表,201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本公司运营中心总监、营销中心商务支持总监,现任本公司供应链中心负责人。
周品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周品娟女士未持有爱康科技股份。周品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周品娟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周品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进展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3-004)。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公司拟为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属”)在2023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9,000万元担保额度。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与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南通金属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最高额度4,4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江苏骏浩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浩金属”)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骏浩金属以持有南通金属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南通金属的担保合同金额为4,450万元,不超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南通金属的担保额度9,000万元。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如皋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南通金属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最高额度4,4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一切费用。骏浩金属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骏浩金属以持有南通金属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南通金属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最高额度4,4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南通金属资产总额29,296.86万元,负债总额26,314.51万元,净资产2,982.35万元。南通金属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847.56万元,净利润131.41万元,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骏浩金属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骏浩金属资产总额10,685.45万元,负债总额7,382.59万元,净资产3,302.86万元。上述反担保方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09.67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77.13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6.79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55.66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5.99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5.48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69.78%,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68%。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69.76%,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2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选举副董事长情况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黄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玉林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被选举为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
张金剑先生简历
张金剑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复旦大学高级经理工商管理核心课程研修班。2007年加入公司以来,曾先后任销售经理、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监,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裁、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张金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张金剑先生本人持有爱康科技160,000股股票。张金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金剑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张金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玉林先生简历
黄玉林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大连理工大学工学学士、浙江大学金融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任职绿尚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外事办外事员、“海洋石油201”项目组行政人事经理、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融资经理、公司融资经理、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负责人,现担任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融资部负责人。
黄玉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黄玉林先生未持有爱康科技股份。黄玉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黄玉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黄玉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提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上述提案1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实施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2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志杰
电话:0512-82557563;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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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