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28,314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9月17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因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820号),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00股,并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7,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541,96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458,031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股合计691,969股已于2022年4月18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9月17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涉及的股东1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28,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将于2023年9月18日(因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自然人股东沈星汉承诺:
本方在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方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
1、富吉瑞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富吉瑞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富吉瑞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富吉瑞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28,314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9月17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因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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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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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