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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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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6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公司3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田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刘昱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7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3年9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田亮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7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海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胡海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简历

胡海华:男,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潍柴道依茨公司总经理助理,潍柴动力二号工厂厂长,意大利法拉帝公司运营总监助理,马兹潍柴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副总裁、总裁助理、总质量师、制造总监等职,潍柴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山东重工审计总监等职;现任山东重工党委委员、新能源业务推进总监。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7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公司3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

至2023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披露时间是2023年9月12日,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9月25日8:30一11:30、13:30一17:00。

(四)联系人:姚丽娟

联系电话:0514-82989118

传 真:0514-87852329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邮政编码:225116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