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3-03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8日、9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8日、9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公司近期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主要包括围绕浦东新区三大先导产业的产业投资和张江科学城的高科技园区开发运营。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34.21万元,相较于2022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7.73万元增加1,70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24.48万元,相较于2022年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3.77万元增加2,083.17%。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的滚动市盈率为30.8倍,静态市盈率为44.7倍,根据万得信息显示的园区开发(长江)行业指数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8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在2023年9月8日、9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已于2023年9月8日披露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见公司2023-032号公告),2023年9月9日披露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2023-033号公告)。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已经明显偏离同行业和上证指数增长幅度,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