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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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95,场内简称:物联网5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9月11日,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9月1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161126,场内简称:标普医疗保健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3年9月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8029元,截至2023年9月11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114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已于2023年1月17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

增加东莞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3年9月12日起,本公司增加东莞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莞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注: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新增东莞证券为现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