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5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公司监事会推荐刘明亮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推荐韦毅兰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梁键先生一并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亮,男,1951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省外贸物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泉运输有限公司(中外合作)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黄埔城酒家(中外合资)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天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万能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监事,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恒集团监事会主席;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齐齐哈尔中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明亮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韦毅兰,女,198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联通柳州公司财务部会计;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员;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广西投资集团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广西广投康旅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南宁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中恒集团监事;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毅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韦毅兰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担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职务,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5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
至2023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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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举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2:15)。
(四)登记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会议室。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3年9月27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五)联系人:王坤世
(六)联系电话:0774-3939022
(七)邮箱地址:zh600252@126.com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报备文件: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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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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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5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及公司股东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金海先生、倪依东先生、李林先生、王海润先生、徐诗玥女士、陈虎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任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即将离任的非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其中李俊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均未超过6年。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任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即将离任的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下午2点30分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57)。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金海,男,1978年12月出生,研究生班。曾任广投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广投集团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现任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恒集团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金海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倪依东,男,1971年4月出生,医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四环制药驻广州业务员;南新制药广州区副经理;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制剂一车间见习、产品开发部副部长、市场拓展部项目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副部长、部长;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享药户联优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恒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梧州市中恒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依东先生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获授的股份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4%。倪依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李林,男,1978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南宁华好信息有限公司市场调研员;广西投资集团汇元锰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行政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广西投资集团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广投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组织人事业务经理、组织人事资深经理;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副总经理;广投集团纪检监察部副主任;中恒集团纪委书记。现任中恒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林先生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获授的股份5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5%。李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王海润,男,198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A证。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一部高级审计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审计二部项目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现深圳分公司)机构业务部项目经理兼广西分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广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业务经理、投资业务部高级投资经理;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投资中心副总经理;中恒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兼南宁中恒同德基金投委会委员、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投资运营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主任;防城港广投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广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恒集团董事;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副总经理;莱美药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海润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徐诗玥,女,1986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广投集团财务管理部总部核算经理、集团融资业务经理、集团资金计划管理经理,兼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广西广投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派任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石化(茂名)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西广投银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恒集团董事;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诗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徐诗玥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担任财务总监职务,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陈虎,男,198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A证。曾任广西投资集团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商务部法务风控业务经理;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广投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分管法律合规);广西广投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法律风控部/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法律风控部/审计部副总经理(负责部门工作);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法律风控部/审计部/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法律风控部/审计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兼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担任法律风控部/审计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职务,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道峰,男,1965年5月出生,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化学和中药鉴定两个专业委员会副会长。1986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药学专业,1991年获中国药科大学生药学博士学位,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教授,1995-2005年担任复旦大学药学院副院长。1990、1998年赴日本富山医科药科大学和美国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学术进修,2002和2006年以访问教授身份赴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药学院和日本九州大学药学院合作研究与讲学。主要研究领域为常用中药的药效物质基础与品质评价,主持完成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40项,对五味子科药用植物和清热解毒中药的药效物质与作用机制研究取得系列代表性研究成果,清热解毒中药治疗肺部感染的免疫调控机制与药效物质研究获得多项有科学价值的新发现,发表研究论文260余篇,其中SCI论文170余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70余项。曾获得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和国家中医药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科技奖励。现任复旦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道峰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龚行楚,男,1982年1月出生,2003和2009年在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分别获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13-2014年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药学院进修。长期从事中药质量控制和制药工程研究,在中药和天然产物提取分离工艺研究和检测方法开发中积累较多。担任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制药工程分会副秘书长和浙江省药学会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SCI源刊《Separations》编委、《ChemoSensors》专题编委、《中草药》和《针灸与草药》(英文版)刊物的青年编委、《中国现代应用药学》特邀编委。在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收录70余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4项,研究成果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2020年,4/12)、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21年,6/11)。现任浙江大学药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行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龚行楚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李俊华,男,1976年11月出生,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广西财政厅财政检查咨询专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A证、行业“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硕士,于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执业至今。曾在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的上市公司财务审计、企业改制收购兼并重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及项目绩效评价、内部控制审计和风险管理体系搭建、上市前财务规范辅导、税务规划及管理咨询等业务全流程的实操经验,熟知中国法律法规及财税政策,从业经验丰富。现任广西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广西昱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恒集团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俊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