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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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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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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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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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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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娟娟、张利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