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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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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兴弘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3-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次年年度对日起开始办理赎回,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 年9月14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3年9月14日。本基金自2022年9月19日起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当日如有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那么首个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3年9月20 日(即首笔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以此类推,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非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本基金的最低持有份额相应为1份。销售机构可自行设置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最低数额限制。投资人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业务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渠道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 该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开放期内,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处的T日指基金转换申请日,下同)

2)转出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赎回费

4)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

5)转入份额=转入净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为确定依据。

(2)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3)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开通转换业务的具体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易管家)、苏州银行、鼎信汇金、和讯基金、财咨道、汇林保大、众惠基金、陆享基金、腾安基金、民商基金、度小满基金、博时财富、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嘉实财富、创金启富基金、普益基金、宜信普泽、苏宁基金、中植基金、汇成基金、一路财富、海银基金、上海大智慧、新浪仓石基金、济安财富、万得基金、联泰基金、泰信财富、基煜基金、攀赢基金、陆金所资管、盈米基金、和耕传承、奕丰基金、爱建基金、京东肯特瑞、大连网金、雪球基金、华夏财富、中信期货、弘业期货、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吴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南京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华林证券、华福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粤开证券、九州证券、国金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国新证券、麦高证券、华瑞保险、阳光人寿保险。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易管家)、苏州银行、鼎信汇金、和讯基金、财咨道、汇林保大、众惠基金、陆享基金、腾安基金、民商基金、度小满基金、博时财富、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嘉实财富、创金启富基金、普益基金、宜信普泽、苏宁基金、中植基金、汇成基金、一路财富、海银基金、上海大智慧、新浪仓石基金、济安财富、万得基金、联泰基金、泰信财富、基煜基金、攀赢基金、陆金所资管、盈米基金、和耕传承、奕丰基金、爱建基金、京东肯特瑞、大连网金、雪球基金、华夏财富、中信期货、弘业期货、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吴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南京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华林证券、华福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粤开证券、九州证券、国金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国新证券、麦高证券、华瑞保险、阳光人寿保险。

5.2 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