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3-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兴业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3年9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购买端口、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www.cib.com.cn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于2023年8月22日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8月22日,并于2023年8月23日进入清算期。

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5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了《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78,851.71元,其中A类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人民币110,436.69元,C类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人民币168,415.02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9月15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