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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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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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关于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9月14日起增加东兴证券为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科技ETF,基金代码:159751)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dxzq.net、95309)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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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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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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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戴钢仍担任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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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韵怡仍担任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惠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鑫享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9月14日起增加东兴证券为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医药,扩位简称:香港医药ETF,基金代码:513700)、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消费,扩位简称:香港消费ETF,基金代码:51359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dxzq.net、95309)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9月14日起增加华福证券为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粮食ETF,基金代码:159698)、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673)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fzq.com.cn、95547(福建省外电信、联通用户暂加拨0593-95547))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9月14日起增加浙商证券为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智能网联汽车ETF,基金代码:159872)、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50ETF,基金代码:159681)、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粮食ETF,基金代码:159698)、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ESGETF,基金代码:159717)、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673)、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油气ETF,基金代码:159697)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stocke.com.cn、95345)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