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齐振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齐振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齐振雄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齐振雄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8月1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振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齐振雄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齐振雄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齐振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前,齐振雄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13:30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沈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东先生符合《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选举沈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沈东先生,1978年生,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202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裁助理,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品牌宣传、政府事务及行政后勤等工作。
沈东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