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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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一一033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1、《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发动机初加工线设备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

2、《关于物流工贸股权转让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涛、胡卫东、张俊、樊启才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034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从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新型发动机初加工线设备,交易金额4,787.52万元(含税)。

● 交易对方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由于本次交易的协议尚未签署,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铸造工厂新型发动机缸体、缸盖初加工线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向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新型发动机初加工线设备,交易金额为4,787.52万元,该价格包括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应向公司提供的整个初加工线设备项目设计、制造、运输、设备装卸及保护、存储、安装、调试、培训、试生产、验收、生产陪伴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管理工作,以及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发动机初加工线设备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3MA48R0TA51

3、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2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发展大道6号

5、法定代表人:陈兴林

6、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及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及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及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及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及销售;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等。

8、实际控制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二)公司与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三)截至公告披露日,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型发动机缸体及缸盖初加工线设备,包含加工中心工位14套,干式专用加工机床工位7套,湿式专用加工机床工位2套,二维码打标工位2套,清洗机2套,试漏机2套,集中切削液供回液管网1套,检查工作台2套,配套量检具和辅助设备等。由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并负责运输及安装调试。

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兼顾效率和成本,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4,787.52万元,含13%增值税。

3、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设备及材料运抵甲方现场并经甲方预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到货款;设备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且乙方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验收款;质保期满甲方无产品质量异议的,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设备制造,2个月完成安装调试达到甲方量产条件。

5、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合同签订后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应在24 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同时乙方每延迟交货1天,需承担不能及时交货部分总金额的0.03%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货超过规定时间30天,或货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于本合同终止后30 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2)乙方交付设备后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每逾期1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3)总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另行支付赔偿金。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铸造工厂新型发动机缸体、缸盖初加工线项目建设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军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发动机初加工线设备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035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将所持有的东风襄阳物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工贸”)98%的股权转让给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物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华”)将所持有的物流工贸2%的股权转让给东风物流,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7,903.44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由于本次交易的协议尚未签署,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物流工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嘉华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以7,903.44万元的价格向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物流工贸100%的股权。

关联董事郭涛、胡卫东、张俊、樊启才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EFXG0W

3、成立时间:2020年1月15日

4、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MC地块(车城南路69号)内,出口加工区A栋标准厂房

5、法定代表人:李京桥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8、实际控制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风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9,386.0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7,917.89万元、净利润29,821.42万元。

(二)公司与东风物流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三)截至公告披露日,东风物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1)交易标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嘉华持有的物流工贸100%股权

(2)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2、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所转让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东风襄阳物流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劲风路3幢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报关业务等。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253号),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襄阳物流工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析后,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在评估基准日物流工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7,903.44万元。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为7,903.44万元。过渡期为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物流工贸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原股东依据过渡期审计结果承担或享有,物流工贸不得非正常分配或经营性减少所有者权益。如物流工贸进行股利分配,则从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中相应予以扣除。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价款

甲方将所持有的物流工贸98%股权,乙方将所持有的物流工贸2%股权,合计100%股权转让给丙方东风物流,股权转让价款共计79,034,4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玖佰零叁万肆仟肆佰元整)。

3、支付方式

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77,453,712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将股权转让价款1,580,688元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交割

(1)各方同意于各方有最终审批权力的机构批准收购事项之日起30日内签署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协议,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标的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之日。

(3)交割日前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5、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为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原股东承担或享有,各方同意对标的公司过渡期间开展专项审计,过渡期间的损益以过渡期审计结果为依据确认,标的公司不得非正常分配或经营性减少所有者权益。各方同意如标的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则从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中相应予以扣除。

6、各方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标的公司存续期内,甲方继续与标的公司开展物流业务合作,同意续签前期已合作的业务合同;为支持标的公司和丙方更好地发展,在保持物流成本竞争力的情况下,推动标的公司和丙方承接更多甲方及其分、子公司的物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物流、整车物流、备件物流);同时共同支持、推动标的公司和丙方在甲方零部件物流业务推广取货模式。甲方后续新增物流业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标的公司和丙方作为供应商。

(2)丙方向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如下:

①将全力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助力标的公司人员稳定、业务稳定、成本不断改善。

②利用标的公司和丙方专业优势,按照甲方产品特点,帮助其提升先进物流生产方式的应用水平,包括物流技术及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③在有物流车辆需求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购买甲方产品。

④为甲方提供一体化的智慧物流规划和实施方案,为甲方智慧产品提供应用场景。

(3)股权转让完成后,各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推进物流业务与市场价格对接并逐年优化。丙方和标的公司履行自2024年至2027年止在前一年度基础上对甲方的综合收入台份单价降价1%,连降4年的承诺。

(4)甲方将为标的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提供必要的物流配套设施,丙方按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租用甲方资产,具体使用和结算方式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5)如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前的未经披露的或有负债、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人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由转让方自行解决,并最终承担或享有相关损益。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在转让方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前提下,若受让方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则每迟延一日,应按股权转让款的日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3)若转让方逾期不配合受让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则每迟延一日,应按股权转让款的日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

8、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物流工贸将借助东风物流的专业优势和有利资源,拓展业务范围,实现规模化发展,进而为公司提供更具运输效率和成本竞争力优势的物流服务。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2、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与物流工贸开展继续开展的物流业务合作,将构成新增关联交易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向物流工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董事郭涛、胡卫东、张俊、樊启才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物流工贸股权转让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