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6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至议案九、议案十一、议案十二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六、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达到参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有效投票权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建刚、宁仕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6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完成拍卖的股份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26,63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6.9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
● 本次被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725,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变更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Energas Ltd.合计持股21,770,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两者合计持股比例变更为5%以下。
● 派思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日10:00:00起至2023年9月3日10:09:43止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5%以上股东派思投资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司法拍卖。
经公司查询到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方蕾通过竞买号J9359于2023年9月3日10:09:43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626,636股股票(股票代码:603318)”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具体详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本次司法拍卖过户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5日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即《执行裁定书》【(2023)辽02执135 号之三】。该裁定书裁定,解除被执行人派思投资持有的水发燃气8,626,636股股票的冻结和质押,将该等股票全部划拨至买受人方蕾名下。公司2023年9月14日登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业务终端查询获悉,上述被拍卖的股份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过户。
本次被拍卖股份过户前后,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Energas Ltd.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暂无法得知受让方方蕾在本次过户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派思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派思投资和Energas Lt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7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