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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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忠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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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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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维森、李秋霭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