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议案已由2023年8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658,800股,均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股份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开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号码:0899400065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购买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927,411股,总人数不超过40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3,624,372元,实际认购股数为3,658,800股,实际认购股份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股份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658,8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13日以9.19元/股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65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家园7号”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持股计划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5%、25%、25%、25%。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份额不具有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所持份额在公司股权大会的表决权,其所持份额享有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鉴于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现存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且均已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