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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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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科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无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88亿元,公司为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16亿元,公司为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亿元,公司为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上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亿元,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75亿元,公司为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74亿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合计为人民币51.5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2.5亿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9亿元,具体如下:

1、海宁晶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9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海宁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4亿元,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3、浙江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4、玉环晶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晶科上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5亿元,敞口额度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4.8亿元,敞口额度人民币8亿元,可用品种:流动资金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业务、贸易融资、保函。8亿元敞口授信总量由浙江晶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出口退税账户抵质押、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厂房抵押,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9亿元,授信期限12个月,由浙江晶科为上述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为人民币9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我司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以及浙江晶科和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滁州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1250亿元,其中敞口额度2.5亿元,授信期限为18个月,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0、安徽晶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33亿元,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332.6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增加后的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 2067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89号、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1号、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海宁晶科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4%的股权,浙江晶科持有2.38%股权。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海宁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205,498.8414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日至2056年8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浙江晶科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浙江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玉环经济开发区靖海路5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07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玉环晶科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玉环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玉环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7日

营业期限:2020年4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晶科上饶63.22%股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公司持有晶科上饶36.78%股权。

晶科上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晶科上饶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 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 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 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尽快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8.62%的股权。

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滁州晶科75.5%股权,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晶科24.5%的股权,滁州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滁州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滁州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55%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晶科45%股权,安徽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海宁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二)关于为浙江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三)关于为玉环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关于为晶科上饶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五)关于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六)关于为滁州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七)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58.59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09.29%、52.8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