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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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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4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储昭武先生主持了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许禄德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44,663,261股)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美东、韩泽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4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2年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8.97元),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6.70元/股,较公司出售价格有较大差距。

● 鉴于首次回购股份三年持有期限于2023年11月18日届满,公司将于届满前履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程序,对未实施出售或未出售完毕的剩余首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80,794,093股,占公司总股本8.01%,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65、2021-38号公告。

二、关于出售回购股份的计划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45,130,752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2%),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下限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2年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8.97元)。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持有期限将于2023年11月18日届满,公司将于届满前履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程序,对未实施出售或未出售完毕的剩余首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动区间为2,154,694,195股至2,177,259,571股,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将维持出售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出售数量,继续履行出售计划。

若公司在实施期限内发生除权、除息、注销等事项的,出售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及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6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47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9月15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4人,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俞越委托独立董事李明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80,794,093股,占公司总股本8.01%,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出售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45,130,752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2%),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下限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2年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8.97元),本次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持有期限将于2023年11月18日届满,同意公司于届满前履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程序,对未实施出售或未出售完毕的剩余首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将维持出售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出售数量,继续履行出售计划。

若公司在实施期限内发生除权、除息、注销等事项的,出售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及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3-48号公告。

二、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2022年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经过考核,公司正职领导2022年度薪酬标准为980,984元(税前),公司副职领导2022年度平均薪酬标准为784,787元(税前)。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