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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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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3-06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新能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爱众综合能源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3-06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综合能源”);爱众综合能源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爱众综合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持续发展,公司拟为爱众综合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2023年9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MA7E5TNM5Q

3.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4.法定代表人:欧居修

5.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等。

8.股东构成: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010.57万元,净资产 4929.7万元,负债 80.87 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364.99 万元,净利润-70.3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6968.07万元,净资产4850.7万元,负债2117.37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0.84万元,净利润-7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公告日,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 人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 保额度及范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爱众综合能源生产经营持续,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事项是为了满足爱众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爱众综合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1%;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0.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8%;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3-06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年利率为3.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能够对新能源公司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本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综合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15年)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事项是为了满足爱众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爱众综合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3-06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年利率为3.8%)。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总部资金集中管理优势,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新能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年利率为3.8%)。

(二)2023年9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原财务资助到期后续借,不增加公司对其财务资助总额,不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5亿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MA62B0TX42

4.注册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44号

5.法定代表人:周润东

6.成立日期:2015-12-01

7.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销售与服务;水电站建设及开发;储能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与开发等。

8.股权结构

9.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625.585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久龙

成立日期:1998-12-2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等。

2.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3270843302

注册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果酒巷滨江路安置房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萍

成立日期:2015-03-11

经营范围:园区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等。

3.四川华凯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MA62B03D52

注册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新街村11号

法定代表人:谢苇

成立日期:2015-10-12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微机保护器,变压器、充电桩、断路器、中置柜、型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箱式变电站等。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新能源公司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7.51%的股份;新能源公司其他股东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凯电气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资助方: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 资助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 利率:年利率3.80%

4. 资助期限:1年期

5. 偿还方式: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6. 生效条件、生效日期:资金拆借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 还款来源:新能源公司以其生产经营活动资金偿还借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能够对新能源公司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新能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对新能源公司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本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4,2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4%。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