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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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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董事黄兆斌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坚雄先生、黄志华先生、刘勇先生、磨莉女士和李艳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将不再经营日化业务,转型为文化创意园区资产运营与食品饮料双主业发展。为更准确地体现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实际情况,进一步发挥公司品牌效应及品牌优势,拟将公司名称由“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红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HONGMIAN INDUSTRIAL CO.,LTD.GUANGZHOU”,公司证券简称由“广州浪奇”变更为“红棉股份”,证券代码“000523”保持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住所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现有公司名称不能体现现有浪奇公司业务特点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拟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并启用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住所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提名贺军女士、梁亚钊先生和廖鸣卫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廖鸣卫先生为独立监事候选人。梁亚钊先生和廖鸣卫先生将作为股东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贺军女士将作为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住所

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住所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现有公司名称不能体现现有公司业务特点及未来发展方向,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并启用新《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住所

注: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重新制定并启用新《公司章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作出修订,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和启用新《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9月修订稿)。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住所,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公司章程》于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启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3年9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坚雄先生、黄志华先生、刘勇先生、磨莉女士和李艳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邢益强先生和邢良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振强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三位拟聘任独立董事兼任境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人):

郑坚雄,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东澳联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广州市亚洲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鹰金钱海宝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坚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黄志华,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华侨糖厂团委书记、销售部经理、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荔湾区广氏饮品店经营者。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志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勇,男,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兼任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州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共赤岗街T.I.T创意园党委书记。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磨莉,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民盟盟员。曾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科员、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发助理、行政部职员,广东雅姿精化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员,广东大日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员。现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兼任广州现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轻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现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奥威隆皮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有股股权代表,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代表,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代表,广州市国资国企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磨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艳媚,女,1973年出生,会计师,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芳村城市信用合作社会计科科长助理、会计科副科长,广州城市合作银行芳村支行会计部副经理、营业部主任,广州市商业银行总行派驻芳村支行会计部经理,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兼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

邢益强,男,1962年出生,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中山大学博士,中共党员,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兼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曾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会长,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名誉会长,广东省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司法智库专家委员,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海珠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海珠区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珠海、东莞、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益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邢良文,男,1963年出生,本科,致公党员。现任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广州丰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兼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省和广州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专家、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审计厅第六届、七届特约审计员,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审查委员会委员,粤港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人才及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广州会计师公会理事,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教育审计协会会员。邢良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良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吴振强,男,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生物与化学工艺学系研究助理,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兼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吴振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振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贺军女士、梁亚钊先生和廖鸣卫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廖鸣卫先生为独立监事候选人。梁亚钊先生和廖鸣卫先生将作为股东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贺军女士将作为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2人):

贺军,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工商管理和人力资源专业)、政工师、企业法律顾问、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高力电池实业有限公司党务办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物业部经理,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公司党委办主任,广州工艺美术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广州轻工疗养院党支部副书记,广州包装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团委负责人。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纪检专员、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检专员。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梁亚钊,男,1989年出生,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高级主管,曾代表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到英德市黎溪镇黎洞村扶贫任驻村队长完成三年脱贫攻坚任务,代表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到英德市黎溪镇黎洞村任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兼扶贫工作队长。现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兼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亚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独立监事候选人(1人):

廖鸣卫,男,1959年出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公司纪检审计监察部部长,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联合党支部书记,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会长,广东省轻工行业联合党总支部书记,兼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轻工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兼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鸣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现有公司名称不能体现现有公司业务特点及未来发展方向,为更准确地体现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实际情况,进一步发挥公司品牌效应及品牌优势,拟将公司名称由“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红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HONGMIAN INDUSTRIAL CO.,LTD.GUANGZHOU”,公司证券简称由“广州浪奇”变更为“红棉股份”,证券代码“000523”保持不变。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第1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鉴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七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故本次股东大会对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实行差额选举,具体选举程序如下:

(1)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即4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即4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累积得票最多的前四名候选人当选董事。

2、第2项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对三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第3项议案选举监事,本次股东大会对两名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4、第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5、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3年10月8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lonkey.com.cn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5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浪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