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一06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9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328,76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31%,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328,245,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4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516,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5名,代表股份516,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015%。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褚浚先生、褚剑先生、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范旭明先生、曾细华先生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褚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10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2385%。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褚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10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2385%。
1.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桂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10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2385%。
1.0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褚建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10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2385%。
1.05、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旭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10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2385%。
1.06、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曾细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10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2385%。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褚浚先生、褚剑先生、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范旭明先生、曾细华先生6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熊涛先生、黄倬桢先生、章美珍女士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熊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3,5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10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316%。
2.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倬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3,5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10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316%。
2.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章美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3,5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10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316%。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熊涛先生、黄倬桢先生、章美珍女士3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0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黄菊保先生、邓淑珍女士2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菊保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3,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10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314%。
3.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淑珍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53,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10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314%。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黄菊保先生、邓淑珍女士2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春花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一064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褚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褚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褚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褚浚(召集人)、褚建庚、熊涛;
(2)、提名委员会委员:黄倬桢(召集人)、章美珍、褚浚;
(3)、审计委员会成员:章美珍(召集人)、黄倬桢、曾细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熊涛(召集人)、黄倬桢、范旭明;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褚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褚剑先生、范旭明先生、曾细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曾细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66号
邮政编码:330052
联系电话:0791-85985546
传真:0791-85985546
电子邮箱:596130616@qq.com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万明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66号
邮政编码:330052
联系电话:0791-85985546
传真:0791-85985546
电子邮箱:wmq1974_07@163.com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邓利强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简历
1、褚浚: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1997年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全国工商联青年企业家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江西省政协委员、第十一届江西省工商联兼职副主席、江西省新生代企业家商会第二届会长、江西省赣商联合总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江西省民建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届特约检察员、政协南昌市委员会建言资政专家等社会职务。
褚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与徐桂芬女士为母子关系,与褚建庚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褚剑先生为兄弟关系。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褚浚先生和褚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褚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褚剑: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2003年开始在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参加工作,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并担任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理事、中国家禽业协会理事、江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江西省家禽协会副理事长、江西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常务理事、江西省油茶协会副会长、江西省地产协会副会长、南昌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南昌市工商联十三届执委会副会长、南昌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南昌县工商联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褚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与徐桂芬女士为母子关系,与褚建庚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褚浚先生为兄弟关系。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褚浚先生和褚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褚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桂芬:女,汉族,1950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开始参加工作,历任南昌市食品公司门市部经理、江西煌上煌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担任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第十一届全国工商联执委、第十届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江西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第一届、第二届会长等社会职务;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光彩事业奖章等荣誉。现任本公司董事。
徐桂芬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控制的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徐桂芬女士与褚建庚先生为配偶关系,与褚浚先生、褚剑先生为母子关系。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褚浚先生和褚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桂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褚建庚:男,汉族,194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7年被中国肉类协会评为“中国肉类行业影响力人物”。1968年开始在江西氨厂参加工作,历任江西氨厂团支部书记、华灵工贸实业总公司经理、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并担任中国肉类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常务理事、江西省博物馆协会副理事长、江西省食品工业协会会长、南昌市农业产业化协会会长、小蓝经开区企业家商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褚建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与徐桂芬女士为配偶关系,与褚浚先生、褚剑先生为父子关系。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褚浚先生和褚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褚建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范旭明: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开始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江西煌上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江西煌上煌烤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担任江西省绿色食品发展协会副会长、南昌市南昌县人大代表、南昌市鸭业协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范旭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3,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范旭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曾细华:汉族,1971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1993年9月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江西纸业集团抚州板纸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江西华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曾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6,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细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倬桢:男,汉族,生于1956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证券部长;2001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秘、党委副书记;2015年6月至2022年3月,历任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秘、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现任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倬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倬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章美珍:女,汉族,生于1964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副院长;2006年4月至2011年6月兼任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本公司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美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章美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熊涛:男,汉族,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9月,发酵工程学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博士学历,南昌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食品学科特区食品发酵工程方向负责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工程、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兼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果蔬汁分会副会长,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第四届技术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学会食物与营养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食品学院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微生物学会科技开发与咨询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益生菌分会理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食品分会理事,江西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文核心期刊《饮料工业》《中国酿造》杂志编委,江西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熊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邓利强:男,汉族,中国国籍,生于1985年6月,本科学历,2010年开始参加工作,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审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师、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审计监察中心副总监。
邓利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0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利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万明琪,男,汉族,中国国籍,生于1974年7月,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7年参加工作,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万明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万明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股21,4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万明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一065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菊保先生召集并主持,总经理褚浚先生,副总经理褚剑先生、范旭明先生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曾细华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黄菊保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黄菊保:男,汉族,生于1962年7月,1978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南昌雄鹰扑克厂、南昌市皇上皇烤禽社任职,2012年2月-2018年8月任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现任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基地副总监、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黄菊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菊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