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3-090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华铁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优高”)拟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6个月。
● 公司董事益智在本次交易对方浙银金租处担任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浙银金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华铁优高拟以部分自有设备与浙银金租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益智在本次交易对方浙银金租处担任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浙银金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浙银金租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主要股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银金租51%股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44.5亿元、总负债483.4亿元、净资产61.1亿元、收入18.6亿元、净利润7.5亿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益智在浙银金租处担任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银金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浙银金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物为控股孙公司华铁优高拥有的自有资产,主要为铝合金模板,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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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华铁优高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洽商,综合预期成本、服务年限、资金总额及独立第三方同业机构同期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市价来厘定利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承租人为华铁优高,出租人为浙银金租
(二)租赁物
标准铝模板
(三)租赁本金
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放款额不超过租赁物价值。
(四)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即承租人将其自有租赁物出售给浙银金租获得融资,而后将租赁物租回使用,并定期向浙银金租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五)年租息率及支付方式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洽商,综合预期成本、服务年限、资金总额及独立第三方同业机构同期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市价来厘定利息。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实际起租日起36个月,允许提前还款。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分批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孙公司华铁优高业务经营所需,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子公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问题。业务模式合法合规,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益智回避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为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本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浙银金租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包括本次交易)为人民币2,745.38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浙银金租定期支付的租金。该笔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4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3-09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华铁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设备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