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1日
至2023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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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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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9一11时,下午15一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陈志生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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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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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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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九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瑛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致同意提名刘瑛、李世聪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瑛,现年47岁,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系,刘瑛女士2003年任职于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05年至今任职于金证股份,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300股,与公司及公司前四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世聪,现年56岁,本科,毕业于太原机械学院,李世聪先生1998年加入金证股份,2006年-2010年任稽核部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稽核部总经理兼华南金证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总裁助理兼法务合规总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李世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及公司前四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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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