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独立董事陆文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公司以名下不动产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向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牵头的银行办理的联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17,260.44万元,担保类型为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名下不动产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特”)、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铸造”)、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保理”)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牵头的银行办理联合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17,260.44万元,担保类型为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均以合同约定为准。

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袁静

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吴永忠

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陵东路120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不涉及国家限制类产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苏州迈特100%的股权。苏州迈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顾健礼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陵东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各类机械配件、压铸件、冲压件,并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春兴铸造100%的股权,春兴铸造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徐雅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1204-1211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企业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春兴保理100%的股权,春兴保理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物:公司名下不动产(包括座落于苏州工业园区浦田路2号的不动产、苏州工业园区金陵东路南、朱街东的不动产以及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1201室-1211室的不动产)。

3、担保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止。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260.44万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均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以名下不动产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苏州迈特、春兴铸造、春兴保理向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牵头的银行办理的联合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此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04,300.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44%,占总资产的89.0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2,566.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28%,占总资产的41.07%,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5,313.33 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91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29,336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10 条规定,该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孙洁晓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7.8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孙洁晓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孙洁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静女士,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5%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袁静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袁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公司于2023年2月收到的孙洁晓先生关联企业支付的1,200万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的进展公告》)外,2023 年 1 月 1 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发生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金额为0。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2人,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秘办。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秘办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监事赵中武先生、刘刚桥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春兴精工、证券代码:002547)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15:00-16:30通过“全景路演天下”(https://rs.p5w.net)参加“2023年苏州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线上互动交流,公司已将相关情况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346,665,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45,560,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3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其中:通过现场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暨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61,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李盛雪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