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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3-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认购期认购的本基金份额自2023年9月21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申购申请确认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含当日)起方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自转换转入确认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含当日)起方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为投资者办理满足一年持有期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时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渠道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自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即赎回费率为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A 5万份转换为诺安货币A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购买了5万份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A,至T日其持有期不少于1年,现拟在T日全部转换为诺安货币A。

T日,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A的净值为1.2000,赎回费率为0.00%,T日该销售机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1.5%。则计算如下:

因诺安货币A的申购费率为0,低于1.5%,故本次转换不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为0);而诺安货币A的面值(即净值)为1.0000。

转入诺安货币A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A的基金份额×T日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A的净值×(1-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A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差费率)÷T日诺安货币A的净值=50000×1.20×(1-0.00%)÷(1+0)÷1=60,000.00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为准。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基金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基金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基金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2)本基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2月19日披露的《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