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建工修复,代码:300958)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建工修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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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3年9月15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中证智选3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10)、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23)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9月19日起,本公司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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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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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并修订招募
说明书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9月1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以及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892,场内简称:“恒生医药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对本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有关处理程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上述调整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自2023年9月20日起生效。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具体情况提示如下:
一、可以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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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业务规则的调整相应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具体修订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上述调整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整自2023年9月20日起生效,投资者于2023年9月19日15:00前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仍按照调整前的有关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办理,敬请投资者留意,并妥善安排投资。
(二)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三)本基金目前采用现金申购赎回,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招募说明书(更新)约定的原则确定,可能受组合证券的买卖价格、汇率等的影响,与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投资者须承担其中的交易费用、汇率波动和冲击成本,也可能因买卖期间的市场波动遭遇损失。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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