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3,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3,8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6日。
一、 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关价格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1年7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63,800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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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 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09月26日。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63,800股。
3、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行权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4、 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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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未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的验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8663号),截至2023年7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均为现金形式)的股票期权认缴款合计人民币2,835,37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63,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671,578元。
2、 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已收到登记结算公司2023年09月1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3,8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90%,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8663号)。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