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1万元以上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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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本基金目前运作平稳,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3年9月20日起恢复本基金1万元以上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万元申请予以确认。
2.2 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4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2家机构为东方臻裕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E类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9月20日起,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代码:019097)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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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自2023年8月2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