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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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11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闫思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