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张连起先生、张小燕女士共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郭晔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郭晔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晔先生,198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嘉兴市新大陆机电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历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采购部主管、采购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云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概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兆源机电”)、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920.0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407.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对兆源机电及其附属公司和时代新材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出补充预计,增加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产品、商品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6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兆源机电包括其子公司东营欣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新材包括其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2:2023年7月,公司收购兆源机电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20%的股权。截至披露日,兆源机电已不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的股权。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玉柱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南洲新区k02地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器材制造;电机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工器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根据兆源机电提供的相关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642.06万元,净资产13,918.15万元,2022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92,639.29万元,净利润1,820.1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7,141.30万元,净资产14,484.98万元,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6,179.51万元,净利润-433.1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曾属于公司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华文
注册资本:80,279.81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根据时代新材相关公开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25,703.92万元,净资产632,854.81万元,2022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487,236.70万元,净利润25,067.2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916,296.70万元,净资产645,577.56万元,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813,559.85万元,净利润16,962.71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向兆源机电、时代新材采购绝缘材料、销售绝缘产品等。
(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促进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于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电气”或“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新增实施主体存在非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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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对应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和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作为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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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均不存在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博菲重能、时代绝缘将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次新增实施主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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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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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博菲电气的基础上,新增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的基础上,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新增实施主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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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上述议案所涉事项皆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股东大会登记系统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9月25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登记系统进行线上登记,在微信中搜索“博菲电气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股东大会”栏目,依据提示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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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邵锦龙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杭平路16号
联系电话:0573-87639088
传真:0573-87500906
电子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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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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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