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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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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8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 至09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hwasu.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8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8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赵凯先生

财务总监:毕刚先生

独立董事:王素玲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28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 至09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hwasu.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崔得立

电话:0550-2168237

邮箱:board@hwasu.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路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增补路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路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路明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3年9月14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公司职工监事张如洋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决议有效期限:自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261.69万元(含银行手续费用),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0,829.3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等因素,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将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3年9月14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赵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董事长赵世通先生辞职,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路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会议选举路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路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路明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朱超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范海滨先生和马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其中司成莉女士、丁少江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张如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代行董事会秘书赵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刚、章钟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