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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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由“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17日,于2016年12月23日转型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是以基金份额面值不低于人民币1元为条件计算所得。
2、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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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3年09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3年09月25日前(不含2023年09月25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http://www.bobbn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2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9月22日起,调整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将两只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调整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同时,对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更新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信息、基金托管人信息及完善表述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方案
将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由保留到小数点后第3位(0.001元)提高至保留到小数点后第4位(0.0001元)。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1、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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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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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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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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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9月22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以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bbns.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咨询有关详情。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