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讨论、表决,同意选举郑小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小芳,女,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销售内勤;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项目专员;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项目专员兼董事长秘书;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4、5、6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1、2、3、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金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选举包秀银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张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包秀银(主任委员)、唐艳玲、吴芃。
审计委员会:吴芃(主任委员)、王旭、郑晓远。
提名委员会:王旭(主任委员)、唐艳玲、张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艳玲(主任委员)、王旭、包秀银。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欣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胡光明先生、席奎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解汝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中,张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小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小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同意选举金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简历
包欣洋,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民建嘉定区委会员。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包欣洋先生在上海贝利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1月至今在公司历任专员、技术员、助工、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运营副总,现任公司总经理兼运营副总。
胡光明,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4月至2012年3月先后任台光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工程师、主任、经理;2012年3月至2018年1月任斗山电子(常熟)有限公司生产部长;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席奎东,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亚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厂主管;2003年3月至2009年8月任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厂经理;2009年8月至2015年 4月任南亚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厂资深处长;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任广东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柳,女,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任上海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7年2月至 2011年4月任上海君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5月至 2017年3月任上海圣瑞敕律师事务律师。2017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办主任,2017年8月始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解汝波,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华立达覆铜板有限公司会计;1997年9月至1998年8月任杭州华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9月至2001年4月,任浙江华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5月至 2008年12月历任浙江华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1月至2010年2月任浙江华立电 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浙江华凯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郑小芳,女,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销售内勤;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项目专员;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项目专员兼董事长秘书;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长秘书,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绩效薪酬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初)发放;
3、薪酬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