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3-054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纳影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780,27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7%,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83.8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如未来有减持需求,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承诺的要求。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74,903,797股于2022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99,615,187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4,518,98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74,518,98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4,903,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99,615,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099,615,187股,占公司总股本80%。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包括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在内共计37名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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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亦不存在变更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触及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9月26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80,27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3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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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天津博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股份限售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先售后的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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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纳影业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华龙证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