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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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0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9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0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舒桦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舒桦先生将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目前,舒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舒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舒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转型发展、企业管治等方面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朱战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聘任蒋卫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变更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管理。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朱战军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徐州西区热电厂生产厂长、总经理,浙江湖州协鑫热电厂常务副总经理,南京协鑫热电厂总经理,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州协鑫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首席执行官。现任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及联席首席执行官、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战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朱战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蒋卫朋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历任璁瑞(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眉山公司负责人、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4月至今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兼制造业务总裁。蒋卫朋先生拥有多年光伏行业生产管理经验。

蒋卫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蒋卫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0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至2023年10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3、上述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0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8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协鑫”或“承租人”或“债务人”)在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或“债权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邦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邦银金租履行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在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在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8日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9.93%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邦银金租签署的担保合同

1、甲方(债权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5、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甲方所负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如有)、租金、风险抵押金、提前还款补偿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应返还的代垫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二)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24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8月10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6,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77,5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0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7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43%。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