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监事孟祥雪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租闲置房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出租闲置房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租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在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闲置房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85号整体房产(以下简称“本处房产”)出租给郑州经开区致远中学(以下简称“致远中学”)。租赁期限自2023年9月22日至2030年8月30日止,起始年租金为390万元,以后房租每两年递增6%,合同总金额预计为2,850.9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承租方:郑州经开区致远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100MJY983204Q
开办资金:陆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法学
住所:郑州经开区经北三路69号
业务范围:招收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学生
经查致远中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房产,该标的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85号。该资产不存在抵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等司法措施。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郑州经开区致远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整个园区(含土地、全部建筑物及附属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益及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园区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85号 院,建筑面积约为 / 平方米(办公楼、电表车间、校验车间、互感车间、仓库、临时板房、门卫室)房屋及院子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1)园区租赁期:自2023 年 09月22日至2030 年08 月30 日止。(2)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自免租期满之日起计算租赁期。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6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园区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园区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
(1)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 年11月14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0,000.00 )。
(2)以后房租每两年递增6%。第二年(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租金为3,900,000元/年。第三年(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租金为4,134,000元/年。第四年(2026年11月15日至2027年11月14日)租金为4,134,000元/年。第五年(2027年11月15日至2028年11月14日)租金为4,382,040元/年。第六年(2028年11月15日至2029年11月14日)租金为4,382,040元/年。第七年(2029年11月15日至2030年8月30日)租金为3,677,261元/年。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押一付三,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1)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25000.0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园区租赁押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应无息如数返还给乙方。(2)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第一季度房租(2023年11月15日-2024年2月14日):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圆整(¥:975000.00),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 甲方应于收到租赁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5、 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水费、电费、燃气费、电梯维保费、变电柜维保费等;
2、租赁期内甲方配合乙方将水费、电费支付户名改为乙方,租赁期截止时乙方配合甲方将水费、电费户名改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园区的,应提前1年通知乙方,并按2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将已缴纳但未使用的全部租金和押金无息退还。
(2)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需赔偿乙方装修款150万元,装修款按租赁期限每年等额折合递减。
2、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年通知甲方,甲方扣除押金,并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园区,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 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违约扣款收款方需为对方开具相应发票。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政策性因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需将保证金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25000.00)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市场价格,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
六、上述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闲置房产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获取租金收益,对公司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本次租赁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由于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23年10月10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
联系人:李琳
电话:0371-67391360
传真:0371-6739138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7”,投票简称为“三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10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