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3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3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昌驱动”)
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全球战略布局及业务整体规划,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变更了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除预留6,435.00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用于原项目继续增加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外,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8.74%)投资至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项目计划总投资45,159.09万元(约6,000万欧元),其中拟使用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42,000万元,其余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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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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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重点考虑了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将“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和“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购置安装等,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产品产能。在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重点考虑了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球宏观经济出现一定波动,对公司目标市场存在一定影响,且项目整体工程量相对较大,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工程材料价格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因此,公司从保护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的角度出发,对该项目的建设较为谨慎,适时调整对产能的整体规划安排,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软硬件购置,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制造、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管理。目前计算机软硬件科技蓬勃发展,为保证公司数字化系统及产线智能化的持续先进性,公司分阶段稳步推进该项目建设。另外,项目所用的部分软硬件设备为专用定制化产品,具有采购周期较长、定制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因此该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杭州运营中心”和“欧洲运营中心”的建设,公司通过项目的实施分别在杭州和欧洲建设运营中心,将促进公司进一步实现全球布点分布,全面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加强公司的品牌运营建设,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客户的需求。目前,“杭州运营中心项目”稳步推进,公司已完成办公室场地购置及装修工作,公司正在积极壮大杭州运营中心的研发及销售力量,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因近年来国际关系、宏观环境及疫情等原因的综合影响,“欧洲运营中心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公司将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遵循审慎性原则,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合理有效的投入募集资金。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放缓系由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整体环境影响决定的。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具体经营规划,放缓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有利于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有合理性。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底。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 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现状,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综上,瑞信证券对捷昌驱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公司及匈牙利子公司J-Star Motion Hungary Kft.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和金额,并由采购部门提交付款,相关付款审批流程,资金支付按照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2)办理外汇支付时,公司及匈牙利子公司J-Star Motion Hungary Kft.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其他币种的外汇中间价进行相应折算),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 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按要求更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捷昌驱动本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捷昌驱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捷昌驱动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捷昌驱动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