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46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3年9月24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6号)文件核准,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3元,共募集资金834,460,000.00元,扣除应付发行费用59,392,118.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067,88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3年9月24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相关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9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或流动性好的相关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3年9月24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1.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3年9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47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用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能源研发大楼项目。
● 追加投资金额:10,010.68万元。
● 资金来源方式: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和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 本项目已经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6号)文件核准,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3元,共募集资金834,460,000.00元,扣除应付发行费用59,392,118.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067,88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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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过超募资金,超募资金剩余8,181.62万元。另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含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829.06万元,该部分资金属于应扣除的发行费用,其不属于原募投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且因距离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已超过6个月无法置换,因此与超募资金共计10,010.68万元拟用于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三、本次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使用计划
(一)使用计划概述
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投向、实施主体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已投入建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追加投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能源研发大楼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该数据中包括已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829.06万元。
(二)本次追加投资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能源研发大楼;
2、项目实施主体:固德威;
3、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街道塔园路以西、横山路以北;
4、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超募资金和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6、项目建设内容:打造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增添先进的研发设备,提升智慧能源研发中心硬件环境,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研发与更新升级奠基。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与未来战略规划,且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项目平稳、顺利实施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增加投资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追加投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能源研发大楼项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定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有序推进。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有序推进。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48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
至2023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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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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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紫金路90号,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王银超、吴正炜
联系电话:0512-62397978转8213
传真:0512-62397972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