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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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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现场加书面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邹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邹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长余文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拟向蚂蚁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USD3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梦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其向蚂蚁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国际通信除梦网国际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梦网国际提供反担保。

2.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副总裁钟伟锋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及担保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健全现金分红制度的重要安排,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公司董事会通知发出前一日总股本805,926,190股剔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已回购待注销股份5,940,000股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剩余待出售股份12,453,406股后,即787,532,7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688,319.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致使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大厦二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邹奇,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重庆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毕业。1998年9月至2002年4月,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5月至2011年4月,长城伟业期货(亦即后华泰长城期货、现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合规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国际期货部负责交易、结算、财务、风控等事务。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015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恒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合规风控负责人。

邹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邹奇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磊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健全现金分红制度的重要安排,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公司董事会通知发出前一日总股本805,926,190股剔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已回购待注销股份5,940,000股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剩余待出售股份12,453,406股后,即787,532,7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688,319.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致使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吴中华先生连续任职将于2023年10月15日任满6年,吴中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吴中华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吴中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吴中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吴中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邹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邹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邹奇,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重庆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毕业。1998年9月至2002年4月,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5月至2011年4月,长城伟业期货(亦即后华泰长城期货、现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合规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国际期货部负责交易、结算、财务、风控等事务。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015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恒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合规风控负责人。

邹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邹奇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通信”)拟向蚂蚁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USD3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梦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国际”)为其向蚂蚁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余文胜先生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控股股东,亦是国际通信公司董事,并持有国际通信36.30%的股权,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国际通信除梦网国际外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向梦网国际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7日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区沙田科学园三期16W栋517-518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余文胜

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目前正在办理注册资本由3,000万港币增资至6,000万港币的工商变更手续)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控股及云通信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00%股权。股权结构表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经查询,国际通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自然人:余文胜,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601021968XXXXXX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控股股东,亦是国际通信公司董事,并持有国际通信36.30%的股权。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与余文胜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89万港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际通信向蚂蚁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USD3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梦网国际为其向蚂蚁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国际通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梦网国际为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其国际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国际通信业务迅速、稳健发展。在本次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国际通信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国际通信除梦网国际外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出资比例向梦网国际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通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梦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国际”)对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其国际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迅速、稳健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际通信除梦网国际外的其他股东需按照出资比例向梦网国际提供反担保。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国际通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梦网国际对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其国际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迅速、稳健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际通信除梦网国际外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出资比例向梦网国际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194,402.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6.76%,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41,140.63万元,加上2023年1-6月母公司的净利润1,849.97万元 (未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90.60万元。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健全现金分红制度的重要安排,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公司董事会通知发出前一日总股本805,926,190股剔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已回购待注销股份5,940,000股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达解锁条件剩余待出售股份12,453,406股后,即787,532,7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688,319.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致使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利润分配后能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及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2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 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0月12日17:00 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投票注意事项

1.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 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 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赵迪

联系电话:0755-86010035

联系传真:0755-86015772

电子邮箱:zqb@montnets.com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3

2.投票简称:梦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事项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