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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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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
提示性公告

2023-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6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6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0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户娜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予换届。同意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户娜娜女士、曹鹏飞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户娜娜,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任北京讯奇连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HRBP;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2013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兼长城华冠学院院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户娜娜女士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户娜娜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曹鹏飞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产品研发部设计师,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任公司产品研发部设计主管,2014年1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产品研发部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持股比例为0.012%,系因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公司将按照《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回购,回购完成后,曹鹏飞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曹鹏飞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8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全体与会人员投票选举王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第五届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王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王近女士简历

王近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初级会计师。2004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曲美兴业家具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2007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9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公司 A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

至2023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曲美家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2023年9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23 年 10月 8 日 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

2023 年 10月 8 日 9:0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100103

电话: 010-84482500

传真: 010-84482500

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70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为:赵瑞海先生、赵瑞宾先生、赵瑞杰先生、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孙海凤女士、陈燕生先生、何法涧先生、刘松先生、吴桐女士。(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陈燕生、何法涧、刘松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瑞海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9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北京曲美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负责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人;2017年至2023年7月,任曲美中欧控股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智美创舍家居(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Ekornes AS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北京云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江苏曲美馨家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北京美懿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张家港曲美家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杭州曲美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4月,任苏州市张家港市美泽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社会兼职:兼任中国家具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家具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顺义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历任全国工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第十三届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朝阳区工商联副会长、第十二届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赵瑞宾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曲美兴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曲美沙发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北京兴泰明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曲美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笔八(北京)家居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曲美家居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负责人;2018年10月至今,兼任北京耀星家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兼任维鲸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曲美公益基金会监事。

赵瑞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1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供应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北京曲美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2006年12月至今,任北京新瑞奥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2019年5月至今,任大连嘉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吴娜妮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2年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2年至今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商业管理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曲美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谢文斌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1999年至2003年任机加工车间主任,2003年至2005年任技术质量部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北京曲美新业家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顺义工厂厂长,2013年11月至今任曲美家居有限公司定制分公司负责人;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饶水源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外埠业务中心经理、北京曲美沙发制造有限公司监事、笔八(北京)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现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曲美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兴泰明远监事、北京新瑞奥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5年9月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2年4月至今,任北京新瑞奥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孙海凤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级审计师。2002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2012年至2016年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月至10月任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7月至今,任智美创舍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何法涧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年6月至今,任北京家具行业协会会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燕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律师。2008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松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澳洲注册会计师、英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现任天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伙人、总经理;曾任玛泽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桐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2000年至2003年,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视觉传达系教师;2003年至2010年,任《艺术与设计》出版联盟《艺术与设计》、《产品设计》艺术总监;2004年至2012年,任朱锫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主持设计师;2012年至今,任北京无同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主持设计师。社会兼职:兼任北京设计协会理事。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