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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3-032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凤凰”)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泰”)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新凤凰为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详见2022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一年借款期限届满,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由新凤凰为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23年9月22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凰为上海华泰提供担保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5号汇江大厦A座12楼;

(4)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15日;

(5)法定代表人:王涛;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KLKQK04;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船舶引航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海员外派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船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

2022年12月底资产总额66,337万元,负债总额31,661万元,净资产34,67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8,328万元,净利润为3,510万元。

2023年6月底资产总额62,494万元,负债总额28,507万元,净资产33,987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38,760万元,净利润为-719万元。

(10)新凤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 万元;

(3)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建发大厦602室;

(4)成立日期: 2012年1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许志荣;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88727330U;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船舶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凰之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

2022年12月底资产总额30,423万元,负债总额19,099万元,净资产11,32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9,795万元,净利润为2,046万元。

2023年6月底资产总额25,007万元,负债总额13,839万元,净资产11,168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6,268万元,净利润为-157万元。

(10)上海华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3年9月25日 ,新凤凰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条款如下:

1、被担保方: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

2、担保方: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金融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融资金额: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

5、融资期限:1 年

6、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保证期间: 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凰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泰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还可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该业务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机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机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5,790万元(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