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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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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11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正萍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尤峥先生、李玮先生、周昌玲先生、独立董事景旭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胡卫东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拟引入投资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向姣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向姣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11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驰电动”)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拟签订投资协议,赣锋锂业以现金人民币10亿元认购瑞驰电动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赣锋锂业持有瑞驰电动33.33%股权,公司持有瑞驰电动66.67%股权,瑞驰电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瑞驰电动成立于2003年9月,公司通过东风小康持有其100%股权。瑞驰电动聚焦于电动商用车业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商用电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

为推动瑞驰电动业务发展,瑞驰电动、东风小康与赣锋锂业签署《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赣锋锂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以现金人民币10亿元认购瑞驰电动新增的1亿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公司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赣锋锂业持有瑞驰电动33.33%股权,公司持有瑞驰电动66.67%股权,瑞驰电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拟引入投资人的议案》,同意瑞驰电动引入投资人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赣锋锂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现金人民币10亿元认购瑞驰电动新增的1亿元注册资本,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就上述增资扩股事项的后续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为赣锋锂业或其指定第三方,赣锋锂业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16575125F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江西省新余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5、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6、注册资本:人民币143,747.888万元

7、成立日期:2000年03月0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赣锋锂业为A股及H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良彬家族。

10、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前,公司与赣锋锂业不存在股权关系。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9月27日

3、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盛泰路111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股权结构:东风小康持有瑞驰电动100%股权

6、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公司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9、截至目前,瑞驰电动权属清晰,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

基于瑞驰电动所处行业特点、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潜力及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案例,经友好协商,确定瑞驰电动本次增资前估值为20,000万元,即本次增资按每一元注册资本价格10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相关方

赣锋锂业、东风小康、瑞驰电动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

(1)瑞驰电动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增资额”),增资额全部认缴完成后瑞驰电动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亿元。

(2)赣锋锂业或其指定主体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亿元认购瑞驰电动1亿元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额认缴完成后瑞驰电动出资比例33.33%)。

2、交割条件

(1)赣锋锂业、东风小康和瑞驰电动为签署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并完成本次交易,已取得所需的全部完整授权和批准。

(2)东风小康已书面同意放弃其对本次交易享有的任何优先认购权。

3、董事会及监事会

(1)瑞驰电动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赣锋锂业有权提名1名董事。

(2)瑞驰电动的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赣锋锂业有权提名1名监事。

4、其他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其他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瑞驰电动专注于电动商用车业务,本次瑞驰电动引入的投资者为全球领先的锂化合物生产商及金属锂生产商。本次引入投资者有利于发挥投资者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资源与经验,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瑞驰电动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综合实力及市场竞争力,促进瑞驰电动业务发展,符合产业布局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瑞驰电动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66.67%,瑞驰电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11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9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