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52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38.89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103.72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35.1750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0月9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位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9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情况:
■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8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28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1人,1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0月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38.895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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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4日出具了《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215Z005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截至2023年9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合计17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7,181,751.5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88,9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5,745,631.69元。
2023年9月25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布的《苏州华兴源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477,580.06元,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441,984,511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895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8003 转债简称:华兴转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兴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30.4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0.43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9月28日
●“华兴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停止转股,2023年9月28日起恢复转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53号文同意注册,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发行数量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价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7年11月28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77号文,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兴转债”,债券代码“118003”。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华兴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138.895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440,595,561股变更为441,984,51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转股价格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三、转股价格调整计算公式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19.57元/股的价格向178名激励对象归属共138.8950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440,595,561股变更为441,984,511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30.46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19.57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3152%(1,388,950股/440,595,561股),P1为调整后价。
P1=(30.46+19.57*0.3152%)/(1+0.3152%)≈30.4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30.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9月28日开始生效。“华兴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停止转股,2023年9月28日起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信息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兴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 8816 8694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