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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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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并于2023年9月26日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1号鸿合大厦1栋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推举战丽娜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战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1号鸿合大厦1栋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孙晓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新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撤销原董事会监察委员会。

调整完成后,董事会共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成立后,需重新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晓蔷女士

委员:XING XIUQING先生、王京先生、龙旭东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一平先生

委员:兰佳先生、孙晓蔷女士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兰佳先生

委员:马哲女士、张树江先生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哲女士

委员:杨一平先生、XING XIUQING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龙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龙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夏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夏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夏亮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邮箱:dongban@honghe-tech.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9层

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谢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前期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现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对照自查,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龙旭东先生简历如下:

龙旭东,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压缩机专业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链平台总经理;南京鸿合人工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风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北京鸿合科技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注销)经理、销售员;北京鸿合科技公司广州办事处(已注销)销售员;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压缩机研究所设计员。

龙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273股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龙旭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简历如下:

KEJIAN WANG(王克俭),男,1965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罗切斯特大学MBA学位。现任Newline Interactive Inc公司的执行董事和CEO。曾任Newline Products Inc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CEO;Corning Incorporated(康宁)公司业务开发经理。

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在鸿福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7.14%,鸿福成有限公司持有鸿达成有限公司1.95%的股份,鸿达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982,799股股票。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KEJIAN WANG(王克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夏亮先生简历如下:

夏亮,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黑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EMBA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2009年至2019期间历任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夏亮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夏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谢芳女士简历如下:

谢芳,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新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监事、财务部经理;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经理;奥德华(北京)乳品有限公司会计、北京青岛啤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谢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003股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1号鸿合大厦1栋B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XING XIUQING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0,196,002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59.6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7,475,988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58.5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20,014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15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470,039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4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50,025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0.31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720,014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1582%。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XING XIUQING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王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张树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1.04 选举孙晓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1.05 选举龙旭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1.06 选举KEJIAN WANG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兰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马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杨一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3.00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4.00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议案5.00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姚培华、马秀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投票,一致同意选举曹晶晶女士、田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曹晶晶女士和田婷女士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曹晶晶女士、田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曹晶晶女士简历如下:

曹晶晶,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新闻学本科。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历任公司会展主管、媒介专员;博雅广告有限公司平面设计师。

曹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曹晶晶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田婷女士简历如下:

田婷,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资本运营部投资经理。曾任职于北京慧致天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融资事业部、汇冠股份战略与投资中心、北京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田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田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