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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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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彰武路 50 号同济君禧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

至2023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12日、9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0、11、12、13、15、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高欣;议案11: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见附件)、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4、登记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需提交有关证明扫描件),传真、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博宇

电话:021-65985860

传真:021-33626510

邮箱:tjkjsy@tjkjsy.com.cn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如适用)等,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关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迁至: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01,邮政编码:200092。

变更后的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删除第八十一号,原第一百四十一条后增加内容,章节序号按顺序调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三、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9月)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栖山路33号”变更为:“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01”。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0月1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