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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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3-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88)、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3)、华夏国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32)、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892)、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85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9月27日起,本公司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前端申购费率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0月10日起调整旗下华夏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001)的前端申购费率,并据此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调整前:

调整后:

二、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前端申购费率事宜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将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2701室-01,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新址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0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27日起取消华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