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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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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票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吕浬女士向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吕浬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王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审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王震先生,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嘉兴市亚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

王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99,74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暨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吕浬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吕浬女士因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辞去审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吕浬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目前,吕浬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910%,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吕浬女士在辞职后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吕浬女士辞去审计负责人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完成审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

吕浬女士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少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吕浬女士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申请在公司选举出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审议决定,提名王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王震先生,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嘉兴市亚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

王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99,74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0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0月0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披露情况: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09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09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孙华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华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孙华丰先生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孙华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孙华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华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94%,通过参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687%,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孙华丰先生在辞职后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感谢孙华丰先生对公司所做的贡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