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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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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祖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现金流充裕,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现金管理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7,032.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109.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43,396.16元,合计金额4,943,396.16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96.632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462.1760万元,公司股数由10,096.6320万股变更为13,462.1760万股,其中3,191.9659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将《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因发起人股东惠州市诚睿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更名,《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惠州市诚睿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表述,均修订为盐城诚睿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改动后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顺延。该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 2023-005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196.9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8.5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及闲置情况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了解,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运营管理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威尔高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09.6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196.9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8.5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7,032.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109.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109.6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尔高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109.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196.9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8.5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市场波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品种,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运转所需,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滚动使用。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943,396.16元(不含增值税),共计4,943,396.16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196.9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8.5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46524号),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943,396.1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4,943,396.16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先期投入资金事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短信、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邓艳群女士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现金流充裕,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现金管理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7,032.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109.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将《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修订了《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43,396.16元,合计金额4,943,396.16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0月12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2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一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议案1、2、3、议案5.09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1、2、3、4、议案5.01-5.08,5.10-5.11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议案4、5.02、5.07、5.0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09月2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一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莹

联系电话:0796-8616521

联系传真:0796-8616521

电子邮箱:ac004@welgaopcb.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一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51”,投票简称为“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作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